加密货币国际监管机构、监管要点汇总
加密货币行业全球日渐合规化,税务合规是第一环 !中国也出现了大量案例。
原文标题:Cryptocurrency Regulation Tracker
原文作者:Ananya Kumar
自 2008 年诞生以来,加密货币越来越受欢迎,并已成为全球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密货币极大地改变了当今的金融结构,并改变下一代货币和支付方式。然而,这些变化也伴随着人们对加密货币对市场、投资者、用户和环境的潜在负面影响的极大担忧。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寻求制定法规来防止这些危害,同时鼓励加密货币的创新能力。
我们研究了 45 个国家,其中包括 G20 成员国,以及加密货币采用率最高的国家。这项新研究对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和加密货币活动频繁的经济体是如何监管加密货币的进行了分类和解释。
45 个国家
我们分析了 45 个国家如何在其管辖范围内监管加密资产。在每个国家,受监管的参与者可以是加密货币发行商、加密货币交易所、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提供商或矿工。
合法地位
每个国家被指定为以下监管状态之一:合法(允许所有活动)、部分禁止(不允许一种或多种活动)和全面禁止(限制所有活动)。
监管分类
各国利用税收政策、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要求、消费者保护规则以及许可和披露义务来监管加密货币领域的行为者。
主要发现
·在我们研究的 45 个国家中,加密货币在 20 个国家是合法的,在 17 个国家被部分禁止,在 8 个国家被全面禁止。在占全球 GDP 50% 以上的 10 个 G20 国家中,加密货币是完全合法的。所有 G20 国家都在考虑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
· 加密资产法规变化迅速。在接受审查的国家中,近 75% 的国家正在对其监管框架进行重大调整,通常是通过针对加密货币市场的新定制立法。
· 稳定币通常由法定货币支持,是加密货币监管的下一个前沿领域。欧盟、美国、英国和泰国正在考虑对稳定币进行监管。在墨西哥,金融机构不能发行稳定币。
· 新兴市场经济体在监管发展方面落后于发达经济体。在所研究的发达经济体中,64% 的国家制定了税收、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消费者保护和许可方面的法规。而在新兴市场国家中,只有 11% 的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
· 试验非常普遍。各国利用监管沙盒进行测试,并与私营部门合作。日本成立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发行商协会,试图鼓励自我监管。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和沙特阿拉伯也开发了监管沙盒。
· 消费者保护规则相对滞后。在接受审查的国家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国家制定了保护消费者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广告法规、对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安全要求、投资者认证等。这些规则可以成功预防欺诈。
· 在接受审查的国家中,加密货币采用率与监管限制之间的关系普遍较弱。在加密货币采用率排名前十的国家中,有六个国家实施了部分或全面禁令。
· 自 FTX 倒闭以来,加密货币交易所受到了更多的审查。全球监管机构都希望推广负责任的行业标准,防止监管套利带来的负面影响。
· 在所分析的 45 个国家中,90% 以上的国家除了加密货币法规外,还有积极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项目。这表明,各国在探索 CBDC 的同时,也在调整和更新加密货币法规。
全球治理机构的作用
除了促进加密资产监管方面的全球合作外,标准制定机构在创建治理和行业标准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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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MiCA 法案万字研报:全面解读对 Web3 行业、DeFi、稳定币与 ICO 项目的深远影响
欧盟将于2024年实施《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旨在规范加密资产市场并保护投资者利益。法案涵盖加密资产发行、交易平台透明度和披露要求、服务提供商授权和监督要求、投资者保护要求等内容。申请牌照的公司需符合特定条件,发行加密资产的公司需提供详细信息保证投资者权益。MiCA可能成为全球标准,但其实际成功仍有待观察。欧盟希望通过国际合作和协调监管,确保加密资产市场的一致性和有效性。MiCA法案也可能影响具有匿名功能的加密资产,如Monero和Zcash。
以太坊联合创始人:SEC只手遮天,加密行业应揭竿而起!
Joe Lubin是以太坊联合创始人,他的公司Consensys与SEC对抗,后者指控其MetaMask软件违反证券法规。Consensys反诉SEC非法攫取对以太坊的管辖权。Lubin认为SEC将以太坊定义为证券会对美国用户造成巨大影响,限制其合法使用。Consensys希望通过诉讼保护以太坊和加密货币行业免受监管过度和违法行为的影响。Lubin认为SEC试图超越管辖范围,可能是为了保护政府和银行利益。Consensys面临的问题是继续苟延残喘还是站出来澄清事实。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
金融稳定委员会成员主要包括20国集团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以及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证监会组织等标准制定机构。
金融稳定委员会专注于加密资产的金融稳定方面,并促进金融当局和标准制定机构之间的国际合作,以确保统一的监管标准。它已发布了加密货币和稳定币监管建议。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有 38 个成员国和一大批地区和国际机构。其更广泛的网络包括 200 个同意执行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标准的管辖区。
FATF 于 2019 年为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反洗钱全球框架,其中列出了 15 项改进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规的建议。这些建议于 2021 年更新。FATF 还每年审查其建议的执行情况。最新审查发现,大多数辖区仍需采纳审查、实施和执行建议。建议 15 被称为 "旅行规则",要求增值服务提供商共享所有交易的受益人和发起人信息。实际执行上,这一规则存在争议,只有极少数辖区实施了这一规则。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BCBS)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 45 个成员,由 28 个辖区的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组成。
巴塞尔委员会是全球银行审慎监管标准的制定者。巴塞尔委员会为审慎处理银行对加密资产的风险敞口提供了建议。这为资本要求、流动性要求、杠杆比率和监管职能提供了指导。它是国际清算银行的一部分。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 (IOSCO)
国际证监会组织成员包括 131 个国家证券和衍生品委员会、34 个区域和国际机构以及 72 个非国家机构,如自律协会、证券交易所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国际证监会组织是全球证券市场监管标准的制定者。它于 2020 年发布了加密货币交易所监管指南。2022 年,它同意成立一个董事会级别的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目前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担任主席。该工作组关注市场诚信和投资者保护问题,有两个广泛的工作流,分别是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以及去中心化金融。
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
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的成员是来自 28 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是全球支付、清算和结算安排标准的制定者,也是中央银行之间开展国际合作的平台。它在加密资产方面的工作包括跨境支付工作流以及与国际证监会组织在稳定币市场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
埃格蒙特集团
埃格蒙特集团的成员是来自世界各地的 166 家金融情报机构。
埃格蒙特集团是 166 个金融情报机构之间的协调机构。它是金融情报共享的主要平台,支持国内和国际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埃格蒙特集团的信息交流工作组旨在促进双边和多边信息共享,提高成员的信息技术能力,目前的任务是开展一个关于新兴金融技术、虚拟货币和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标准风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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