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dler DAO: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报告——亚太篇
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项目
原文作者:@Buidler DAO @LegalDAO
原文来源:Buidler DAO
导读
Buidler DAO 联合 LegalDAO 发起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项目,旨在通过全球区块链政策法规研究,理清不同地域下监管与法律风险,帮助创业者和投资人更好地把握机会。第一期亚太篇报告将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五个法域的监管政策梳理。
律师的工作方法中有一部分是先梳理一个法律框架,再带着自己的法律框架按图索骥地从专业的法律数据库或者其他可靠来源检索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规定。本研究报告相当于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已经从官方网站、法律数据库、专业文献中做过一次检索和加工后的材料,读者朋友可以把总览中梳理的几点监管共性作为寻找自己关注点(骥)的图,以查阅的方式在本研究报告的内容中寻找您想了解的某地域对某问题的监管态度是能不能做,能做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果违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后果从轻到重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可能付出的代价是支付不同数额的金钱甚至失去一定期限的自由)等。若有更多时间精力能全文仔细阅读当然最好。
如果您遇到的问题监管共性表没有提到,或者从后续分地域撰写的内容中没有查阅到,或者关心的地域我们的报告还没有涉及,欢迎联系我们获得协助,我们亦将尽力将研究报告补充得更加完善。让我们一起参与行业生态和监管生态的完善,一起 Build!
最后,非常感谢参与本《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报告》中国内地报告写作的干嘉利律师,香港报告写作的潘赫先律师,台湾报告写作的 Arthur,马来西亚报告写作的黄泓涵、张潆兮、Lee Kheng Joo,新加坡报告写作的 Cicely,美国报告写作的Will阿望,加拿大报告写作的张润雪,英国报告写作的 Siber Li 及其合作的小组成员方怡,胡子吟, Zifei Su, 刘星雨,朱美衡,Yihong LIANG,钟政。
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项目主理人—— 云从龙
总览
对于区块链行业的从业者、项目方和投资人来说,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赛道在国内的政策准入和法律红线,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内地目前关于区块链行业的监管态度是禁止金融化的,在全球范围内比较起来非常严格,因此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如果自己的项目在国内开发、运营、展业存在法律障碍,那么世界范围内哪个国家政策相对友好。为解决这个问题,Buidler DAO 联合 LegalDAO 发起了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项目,本次研究正是希望帮助创业者和投资人更好地把握机会。
研究项目发布的第一期亚太篇报告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五个法域的监管政策梳理。为避免读者阅读专业法律内容的过程中感到迷失和枯燥,本序言提供一个导读方法,读者可以参考这个方法进行阅读。这个方法是参考监管共性表在各个法域的内容中进行检索查阅。由于区块链的技术和行业特征,全球不同法域大致呈现出了以下监管共性:
关于【Buidler DAO:全球区块链监管政策研究报告——亚太篇】的延伸阅读
火币直播探讨安全风暴和监管红利下的加密市场:坚持合规运营、用户至上
加密KOL们在火币直播讨论了香港监管政策和《21世纪金融创新与技术法案》对加密行业的影响,以及火币HTX如何保障用户资产安全。香港可能成为加密宝地,但也面临合规难度大、市场以机构为主导、散户生存难度大等问题。FIT21法案通过后,美国将更加友好于加密市场,但可能影响项目的代币经济学。火币HTX将继续合规运营,保障用户资产安全。
埃塞俄比亚:从禁止加密活动到合规监管
埃塞俄比亚政府对加密货币的态度从禁止到监管发生了转变。政府正在制定监管框架,保护公民和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政府与IOG公司合作,在Cardano区块链的支持下为3000多所学校实施学生数字身份计划。该项目旨在解决教育欺诈问题,保护学历真实性。埃塞俄比亚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吸引了大量比特币矿工涌入该国。然而,2021年,埃塞俄比亚禁止加密货币交易和挖矿,但与中国的关系密切,许多中国公司参与了耗资48亿美元的大坝建设,比特币矿商也通过该大坝获取电力。同时,移动支付平台M-Pesa在埃塞俄比亚市场获得成功,覆盖33%的人口,与9家银行整合服务。M-Pesa允许用户在加密货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加密货币,为进入加密货币领域的埃塞俄比亚人提供便捷的用户体验。
监管共性表
- 加密货币只能作为商品,不可作为货币使用,不可进行自由兑换。
- 严格防止通过加密货币进行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
- 加密货币属于高投机性商品,要遵守消费者保护相关规定。
- 有证券属性的虚拟货币,注意是否被当地允许,即便允许,也需遵守当地证券法相关的规定,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ICO),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IEO),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及各种灵活变化的发币融资方式需特别留意。
- 取得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专项牌照,避免非法经营。比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于2023年6月生效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牌照(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VASP);马来西亚的数字金融服务牌照(Digital Financial-related Services,DFS)等。
- 防止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其他违法或犯罪。如违法吸收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欺诈、反腐败与反贿赂、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制裁与资产冻结、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知识产权保护等。
- 关注该法域在加密货币领域的监管机构,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如果您关注的问题监管共性表中没有囊括,可能这个问题不是每个地域都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先在涉及您关注的地域的那篇文章中查阅。
Notion 在线阅读:
https://www.notion.so/buidlerdao/8b33087e3e28485781a5a3de59c45c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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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aifile.cn/est/d2366842939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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